LME持仓:截至6月29日当周LME期镍持仓报告
2018-07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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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M网讯:以下为停止6月29日当周LME期镍持仓陈诉:
注:
亲身2017年12月开始,LME开始根据MiFID II(欧盟《金融东西市场指令》第二版)的要求宣布新格式的生意业务商持仓陈诉(新版COTR陈诉),新MiFID II版LME生意业务商持仓陈诉将在每周二宣布停止上周五的周度持仓数据。
根据MiFID II的要求,LME新版持仓陈诉宣布业务范例分为5类,分别是(1)投资公司或信贷机构;(2)投资基金;(3)其他金融机构:(4)贸易机构;(5)服从《欧盟2003年87号指令》(欧盟创建排放生意业务体系的底子性执法文件)的谋划者(现在该业务范例对LME并不实用)
新版COTR中,(1)投资公司或信贷机构大要相称于老版的基金司理;而(4)贸易机构大要相称于老版的生产商/商业商/加工商/用户。
老版CTOR陈诉宣布业务范例包罗基金司理、经纪商/指数生意业务商、生产商/商业商/加工商/用户。